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厦门市政府规章    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

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

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表彰2009年厦门优质品牌的通报》(厦府【2010】46号),授予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尔康牌谷粒谷力系列谷物杂粮饮品等36项产品为2009年“厦门优质品牌”称号。这是我市2009年品牌带动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果。我市自从2007年开展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以来,共有153项产品获此殊荣。

    2009年,市评价办(市质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品牌带动工作要求,高起点实施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严格把关,科学评价。通过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引导企业积极争创优质品牌,主动发现自身管理上的不足,注重技术创新、注重节能降耗、注重自主知识产权、注重抢占行业高地,使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成为提升厦门市经济发展内涵和层次的有力抓手,成为厦门优质产品的催化剂、先进产业的加速器和新型城市的助推器。

    叶重耕副市长对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品牌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市评价办提交的《关于2009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相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充分肯定评价办所做的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致同意评价办推荐的36项产品为2009年厦门优质品牌。……”


公告通知